{SiteName}
基本概念
渠道分类
选定原则
市场体系
保证管理
申请条件

老徐辣评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这么好的

“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是国家实行药品分类采购政策的重要方面,也是新医改以来国家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发展与完善。其主要目的是弥补集中招标采购单一渠道的不足,缓解低价药品临床供应短缺。然而,政策出台后,很多地方出现不敢采、不会采,致使此项工作推进缓慢,反而出现更为严重的低价药品临床短缺,违背了政策设计初衷。那么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儿?老徐认为:一药品采购是一个敏感问题,谁也不愿意第一个“吃螃蟹”多年来药品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曝光,人们对其中的猫腻早已知晓并深恶痛绝,作为医疗机构,一方面对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意见,另一方面又不想将这个烫手山芋拿在自己手上。如今,国办发〔〕7号文件,一改过去“集中招标采购”一统天下的方针,医院药品采购分为集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议价采购和毒麻药品按现行规定采购五类。其中明确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上述药品的具体范围由各省区市确定)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然而,突然得到议价采购权的医疗机构,由于长期被“剥夺”了这个权力,一时又不知道如何是好,竟然不会干了。再加上当今医药购销领域的治贿力度越来越大,具有议价采购权的,却不敢干了。二执行者不明白药品采购政策的走势和政策设计初衷综合近几年药品采购政策的“变化”,老徐认为有一个基本规律是越来越宽松,大体呈现三个“走势”,一是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主体地位越来越被“强调”,二是直接挂网药品采购追求的是价格合理回归而不再是“唯低价是取”,三是确保临床用药不断货是“直接挂网药品”由医院自主采购的核心。如果这些我们把握不准确,必然还会陷自己于药品采购这一“敏感”问题的框框里,不敢越雷池一步。三个别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既不放权,自己又不会做按照政策规定,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的主体是医疗机构,为了形成“团购”优势,可以将县域内医疗机构按照业已建立的配送关系,组建采购联合体,特别是将乡镇卫生院、医院组合起来,形成议价采购集团。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仅做政策指导和咨询,不直接参与采购联合体的所有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严格工作程序。主要包括:1.成立药品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实施小组、监督小组;2.遴选确定议价采购药品目录。在选择药品生产企业时,为保证药品可配送,用药安全,坚持“三优先”,即原使用厂家优先、配送企业认同度高者优先、名优大厂优先。3.制定议价规则。要求报价企业本着诚实守信,保证质量和可配送的前提下,“低价优先配送”。同时为避免市场价格变化而反复议价,“规则”还要明确当市场价格有变化“低价”无法配送时,后一位的“备选”报价直接作为送货价。4.核实价格。采购联合体要把这个程序写进“议价规则”里,即:如果企业医院价格,今后如果查实将承担差价损失并面临“信用”失分。5.签订协议。医院递交承诺书(质量、价格和拒绝商业贿赂);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若为生产企业议价者,医院、配送企业、生产企业三方协议)。与很多医改政策一样,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政策落不了地,得不到很好的执行,核心问题就在于没有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改革主体作用。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把该管事情管好,不该管的尽早放手。而作为医疗机构的管理者——院长们,没权时埋怨,给了权又不会行使,能怪谁?

作者:徐毓才(山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排版:吴振伟村医之家







































大型白癜风公益援助
白癜风早期的治疗方法


转载请注明:http://www.zzjingjixuegailun.com/jbgn/1411.html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