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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新闻时讯

医药电商政策法规及解读

一、国家药监局公告《中国药典》实施事宜:自实施之日起药品注册申请需符合新版药典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药品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管等相关单位均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公告明确了年版《中国药典》的具体实施及过渡期事宜。凡年版《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自实施之日起,收载于历版药典、局(部)颁布的相应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同时废止;年版《中国药典》中未收载的品种,仍执行相应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但应符合本版药典的通用技术要求;经上市后评价撤销或注销的品种,相应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废止;年版《中国药典》品种正文未收载的制剂规格、中药制法,其质量标准按本版药典同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制法项分布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药品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管等相关单位均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自12月30日起,所有生产上市药品应符合年版《中国药典》要求.

二、正式颁布!年版《中国药典》来了,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用药安全。在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议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指出,年版《中国药典》稳步推进药典品种收载,进一步满足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品种的需求。国家药品标准体系日趋完善,药品标准水平显著提升,药品安全性要求持续加强,导向性作用日益显著。其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整体提升我国药品标准水平,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动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国医药产品走向国际,实现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跨越。

三、医药电商加入带量采购?线上线下大拼杀!

细心人应该已注意到,京东不惜血本,药价比集采中标价还低!这应该算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了。自“4+7”带量采购全面铺开以来,整条产业链被大力“挤水”,涉及集采的药品价格断崖式下降,最高甚至达到9成降幅,从上游药厂到终端都是压力山大。看到集采中选药品的“白菜价”,笔者原本以为这就是药价的下限。(1)慢病专项补贴,京东多款药品低于中标价京东大药房此次的“降价袭击”并非突然之举,从开展带量采购以来,京东就开始与相关药企展开沟通谈判,陆续下调多个集采药品品种的价格。截至6月17日,京东大药房在售的4+7中标药品已有近40种,其中有17种药品与中标价一致。京东这一次不惜血本的降价活动,带来了相当漂亮的客流量和销售额,应该说是相当值得。(2)集采来临,线上线下药店大拼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邀请各有关单位报名参加零售药品交易的公告》,明确邀请医药电商加入集采联盟。德开大药房总经理夏语曾对搜药表示:“对于加入带量采购,我们医药电商的态度是积极拥抱。现在医药电商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老百姓能在线下药店买到集采药品,在线上也应该买到。”由此可见,官方和行业的风向是一致的:下一步医药电商会更下血本、更加强势地打入集采药品这部分市场。相信在接下来的药品销售市场上,我们还会看到各方大招迭出,而未来的药品价格,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零售连锁药店政策法规

一、国家药监局:30门店以上连锁,按10%比例抽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小于或等于30家的,按照20%的比例抽查,但不得少于3家;大于30家的,按10%比例抽查,但不得少于6家……日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药品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对药品检查工作公开征求意见。药品检查分四类: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其他检查。新开药店检查6项内容:企业人员、经营场所、仓储配送、验收养护、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开展检查。常规检查实施风险评估: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要求等,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年度检查计划中应确定对一定比例的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5种行为视为逃避检查:被检查单位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视为其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二、国家药监局发布重磅通知,严打又出发!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药品监管事权一是明确监管对象。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监管对象目录制管理,将本辖区所有监管对象纳入分级监管目录,切实做到监管无盲区、无交叉、无遗漏。二是完善案件查办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市级和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管和案件查办的职责分工以及衔接机制,压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责任。三是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对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职能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强化协调机制,确保案件及时有效查处。及时固定涉嫌违法行为的证据一是及时固定证据。对常规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审核查验、抽样检验、投诉举报调查等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线索,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收集和固定证据并制作笔录。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立案查处;案件应当由上级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管辖的,按程序及时报告或者移送。二是实行“黑窝点”首办负责制。对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及未经许可(备案)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为,实行首办负责制,谁发现、谁办理。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后续配合工作。

强化与公安机关的配合

一是及时移送案件。在查办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发现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二是积极配合检验、出具认定意见。对公安机关在办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商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检验、认定意见的,要积极组织研究,协调有关机构,及时提出具体意见。对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过期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药品,以及其他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假药或者劣药的,无需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可以直接出具认定意见。三是做好刑事程序之后相关工作。对司法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其他企业开展电商情况

一、京东健康携手西门子医疗共建非公医疗健康生态6月30日,京东健康与西门子医疗通过线上签约仪式签署合作协议。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健康CEO辛利军、西门子医疗临床治疗系统大中华区副总裁浦峥嵘等参与了线上签约仪式。依据合作,双方将聚焦医疗器械及大型医疗设备领域,基于各自的能力和资源,助力非公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共同建设更加完善的、覆盖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的非公医疗健康生态。

二、疫后“回血之战”,健康品牌、商家为何在天猫争夺C位?疫后“回血”,刻不容缓。越来越多的品牌和商家将天猫视为疫情后的“回血之战”。本届天猫,医药健康参与商家同比增长70%。而在未来的平稳增长期,品牌和商家的重点会移向寻找下一个增量。对他们而言,只要抓住一个就好。一方面,天猫及阿里健康的平台优势在天猫期间得以全面体现。基于庞大的消费基数,让健康消费大数据颗粒度更细微。对处在上升期或转型风口的品牌、商家而言,除了对爆款类目、消费者画像有清晰的认知和把握,在货品曝光、销售环节也可以借力平台。正如直播经济让商家迅速“回血”。天猫期间,超家商家主动拥抱年轻人,在店铺开通淘宝直播,吆喝健康好货。另一方面,存量竞争下,基于“GMV=人口*ARPU*留存率”定律,品牌和商家会着重考虑尽可能提高单客经济贡献和客户留存率。“后浪”的健康消费偏好,下沉市场的购买力,男性与女性用户的健康消费习惯……,都在为下一波增长指明方向。事实上,任何一个企业,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不再是单独的个体。它服务的对象,它需要的服务商,都将涉及更广的范围。对于任何一个健康品牌和商家而言,如何更高效地打通产品、服务、体验,如何更直接地面对消费者,才是这场“回血之战”的真正价值所在。基于阿里生态的全链路“消费者运营”,正帮助品牌、商家回归到商业的本质:获取顾客,留住顾客。可以预见,未来仍将有更多新的品牌及商家选择天猫、阿里健康作为进军大健康产业的基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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