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加盟面临两种局面,一面是政策规范引导,一面是市场爆发增长。
多省规范药店加盟
11月1日,甘肃药监局发布《甘肃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规定(试行)》,以规范连锁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文件开始对药店加盟作出明确要求。文件提到,连锁企业拟增加加盟店的,应当向单体药店发证机关申请将单体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方式变更为“零售(加盟连锁)”,并提交合作协议、单体药店的授权书等符合“七统一”管理的证明资料。
这意味着,药店加盟连锁企业,必须符合“七统一”管理标准,如果未达到该标准,连锁企业不得将其纳入加盟门店。
据了解,“七统一”是指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
另外,加盟店拟退出连锁企业的,应当连锁企业应当向加盟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经营方式,也可以自行申请变更经营方式。
除甘肃外,广东、河北、新疆等地今年也针对药店加盟发布类似规定,支持连锁药店企业开展加盟业务,并且加强药店加盟行业监管。
梳理发现,这些省份“药店加盟”规定都要求,加盟门店必须实施“七统一”标准,向连锁企业直营门店看齐。据悉,该项“药店加盟”要求基本为这些省份首次提出,也是近几年药店连锁化鼓励政策的亮点之一。
河北药监局谈到,达到“七统一”规范要求的药品零售连锁加盟门店,享受药品零售连锁直营门店同等支持政策措施,药品连锁企业总部对加盟门店和直营门店负同等责任。
同时,一些省份还将上述管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广东药监局表示,连锁总部对“七统一”管理规定执行的督导情况、连锁门店执行“七统一”管理规定的情况被列入连锁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主要检查事项。
如果不按照“七统一”的规定经营,连锁企业、加盟门店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对于这一点,广东药监局也进一步明确。
第一,连锁企业、连锁门店和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违反药品连锁“七统一”管理规定的,将采取约谈、告诫、责令限期整改、停止远程药学服务,甚至暂停销售等处理措施,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并可以依法公告处理结果;第二,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处理。
随着“七统一”相关监管措施的落地,连锁企业、加盟门店相关责任义务更加明晰。这样一来,药店加盟模式发展也将更有序,更规范。
多地曝光加盟店违规案例
随着药店加盟模式发展日益规范,相应监管也会趋严。梳理发现,近期多地曝光了不少加盟门店违规案例。
近日,石棉县公布一批药店“骗保”案例,共有定点药店32家,其中加盟门店11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本地医保服务协议,这些药店被予以通报、处罚。
10月20日,根据四川汉源县医保局公告,本地有多家药店(含加盟店)被查处,违规行为包括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药品购销存系统不完善、大部分药品未进行购销存管理、大额刷卡未登记、使用医保卡购买营养品等。
10月8日,四川荥经县公布一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案列,11家定点药店因违反医保协议,被监管部门约谈整改。梳理发现,这11家定点药店均为加盟门店,主要违规内容为“医保刷卡记录与药店管理系统销售信息不一致”。
巨头连锁、地方龙头加盟火热
药店加盟,一方面是政策在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是大型连锁在加速推进。
根据官方信息,年第三季度,大参林新增加盟门店家,相当于上半年新增加盟门店数(家)的2倍多;年1-9月,大参林新增门店家,其中57%门店由加盟业务贡献。
截至年9月末,九州通好药师借助“万年联盟”加盟模式发展门店超过1万家,并且加盟门店数仍然高速增长。九州通提到,未来三年内,“万年联盟”门店力争达到家。
截至年9月30日,漱玉平民拥有门店家,其中加盟门店家,逼近50%直营门店数。年1-9月,漱玉平民新增加盟门店家,占新增门店总数61%。
不止今年,大型连锁加盟业务爆发式增长,去年数据表现就相当可观了。
根据企业年报,仅年这一年,老百姓、大参林、益丰、漱玉平民这4家上市连锁新增加盟门店合计家,直接占到其加盟门店总数的50%。
其中,老百姓、漱玉平民加盟业绩更为突出,老百姓年新增加盟门店数占新增门店总数35%,漱玉平民年新增加盟门店数占新增门店总数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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