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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品检验检测院发展

中心药检院发展历程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品检验检测院建于年,在七十年的历史进程中,一代代的药检人努力拼搏,奋发图强,在药品检验领域创造出丰硕的成果,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中心药检院具有4大类项检验能力,其中,药品(生物制品)项,保健食品项,化妆品项,空气洁净度14项。全院现有国家药典会委员4人,保健食品评审专家3人,国家化妆品评审专家1人,国家GMP、GSP、GLP认证专家11人。全院配备各类检验仪器设备余台套,总价值1.2亿元。

药检院建于年10月,是建国后成立最早的省级药检所,迄今已有近70年的历史。前身是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药品食物检验所。有职工20人,其中有5名日籍技术人员,所址在铁西区应昌街23号。

东北大区撤销以后,改名为沈阳市卫生局药品检验所负责辽宁省的药品检验工作。地址在铁西区贵和街,面积平方米,职工40人。

改名为辽宁省卫生厅药品检验所。

文革期间,全所人员分赴“五.七”干校,到农村插队落户,只有2名行政人员留守。

重新组建后改名为辽宁省卫生局药品检验服务站,恢复性开展药品检验工作。

更名为辽宁省药品检验所。

新建实验楼,总面积平方米,实验室平方米,职工人。

通过实验室认证,开启了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前奏。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辽宁省药品检验所从辽宁省卫生厅划归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与辽宁省食品监督检验站(辽宁省食品工业研究院)合并,组建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

更名为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负责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

药检院新实验大楼竣工搬迁,地址在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大楼面积平米,实验室平米。

药检院与19家机构整合组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的新平台,药检院将积极进取、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树立新体制、新机制、新管理下的药检机构的新形象,向着“辽宁龙头、东北第一、国内一流、走向世界”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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