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与美国农业部(USDA)-谁负责监管什么
辨认肉类和家禽属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还是美国农业部(USDA)管辖并非易事。这并不是简单问一句“这是肉类吗”就能区分的。RegistrarCorp提供此指南旨在帮助企业了解FDA和USDA的管辖范围。
家禽
美国农业部管辖家禽。根据家禽产品检验法(PPIA),家禽被定义为任何家养的鸟类。这包括家养鸡、火鸡、鸭、鹅和珍珠鸡。美国农业部还管辖平胸类鸟和乳鸽,包括鸸鹋。这些鸟类不在FDA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管辖之列,而受PPIA约束。非特定鸟类,如野生火鸡、野鸭和野鹅等都属于FDA管辖范围。
红肉
美国农业部负责管理牛、绵羊、猪、山羊、马、骡和其他马,以及它们(除脏去头备食用的)畜体和器官。这些肉类不在FDA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管辖之列,而受《联邦肉类检验法》的管控。非特定红肉,包括如野牛,兔子,狩猎动物,动物园动物,以及所有的鹿科动物,包括麋鹿和驼鹿,都受到FDA的管辖。
蛋类
FDA监管家鸡、火鸡、鸭、鹅或珍珠鸡的带壳蛋,以及蛋类加工厂,如蛋类的清洗、分类和包装蛋类的工厂。美国农业部管辖蛋制品,如干制的,冷冻的或液态的鸡蛋,以及蛋制品加工厂,如打蛋并进行巴氏杀菌的工厂。FDA负责其他所有不符合美国农业部的“蛋制品”的定义之外的蛋类产品,以及其他美国农业部没有管辖的机构。例如餐馆、面包房、蛋糕厂等。
含肉和禽肉类制品
产品中禽肉含量低于2%熟制禽肉,或低于10%混合熟制禽肉(包含家禽的皮、内脏、脂肪、小于2%禽肉)均属于FDA管辖。产品禽肉含量在2%或以上的熟制禽肉,或10%及以上的混合熟制禽肉(包含家禽的皮、内脏、脂肪、小于2%畜肉)属于美国农业部管辖。
对于含有其他肉类的产品,产品中有低于3%生肉,或低于2%熟肉(或其他部分的肉),或者少于30%脂肪,牛脂,或(单独或混合)肉的提取物属于FDA管辖。产品中有超过3%生肉,或2%及以上的熟肉(或其他部分的肉),或含30%或更多的脂肪,牛脂,或(单独或混合)肉提取物属于美国农业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