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两票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提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医改办〔〕5号)、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通过“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完成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提交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开放时间:
资质证明文件提交相关功能于年12月20日12:00开放。
二、操作方式:
各有关企业使用北京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资审系统,在“企业两票制资质”功能中进行相关证明文件的提交操作,具体要求请查看《“两票制”资质证明文件提交操作手册》。
三、其他
各有关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二、关于可视为药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核工作”和“三、关于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等内容的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技术支持):
-转
-转
说明:技术支持电话仅就企业文件提交过程中的系统相关问题进行答疑。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年12月19日
(附件下载说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即可下载到本地硬盘中)附件:“两票制”资质证明文件提交操作手册附件:上传资质证明模板
附件:“两票制”资质证明文件提交操作手册
附件:上传资质证明模板
附表1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企业设立的商业公司备案表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
商业企业名称
1
2
3
4
5
6
注: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持股50%以上)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填报此表(提供EXCEL格式)。
附表2
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或进口药品国内分包装企业备案表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
总代理或分包装企业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采购平台药品ID
总代理或分包装企业名称
1
2
注: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或进口药品国内分包装企业(全国仅限1家)填报此表(提供EXCEL格式)。
附表3
药品上市持有人委托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序号
药品上市持有人名称
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采购平台药品ID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1
2
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全国仅限1家)填报此表(提供EXCEL格式)。
附表4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备案表
序号
集团企业名称
子公司名称
集团企业在子公司持股比例(%)
1
2
3
4
5
6
注:在京药品流通集团企业或在外埠药品流通集团在京设立的子公司填报此表。(提供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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