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国家市场总局发文,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MAH制度实现了研、产、销分离,同时也给研、产、销三方都带来了新的机遇。对于一些医药制造企业,他们具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及营销团队,急需新产品快速上市,通过与医药研发公司进行MAH产品合作,便可大大缩短产品上市周期,实现销售的快速突破。对于医药经销商,他们有渠道、有团队、有资金、有市场,但没有品种、没有保障、没有研发、没有竞争力,MAH制度下,通过与医药研发公司合作,不必拥有生产厂房,不必拥有研发团队,也能持有药品批文。MAH制度优势不仅能够让研发企业节省重资产投入,还可为谋求转型的生产企业及医药经销商减轻负担,有利于产业链上下游布局,降本增利,壮大医药产业。这也意味着,未来医药行业分工合作将成为主流模式。为帮助医药制造企业及医药经销商快速抓住MAH市场机遇,助力营销转型,赛柏蓝联手百诺医药于6月28日举办了以“创新合作·共赢未来”为主题的线上研讨会。会议以以高质量的MAH产品合作为契机,用创造性的合作模式,共建医药人长期享有产品市场权益的机制。百诺简介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8月,为国内领先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首家通过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成立研发行业“院士工作站”,全国工商联医药研发分会副会长单位,取得山东首家研发机构《药品生产许可证》。先后荣获“中国医药研发公司十强”、“新三板创新百强榜”、“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中国(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年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拥有一万余平米研发实验室,专职科研人员余人,构建了原料及制剂药学研发平台、中试生产制造平台(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BE试验平台(山东安捷生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市后管理平台、MAH持证平台等医药研发生产完整产业链,为客户打造从产品战略咨询、原料研发与关联登记、药学研究、BE研究、工艺放大与验证、注册申报到上市后药物警戒的药品研发与MAH产品运营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MAH持证整体解决方案MAH合作模式及合作产品MAH产品合作模式百诺创造性的建立了MAH产品的三种合作模式,针对医药制造企业的完全权益转让模式、部分权益合作模式,助力医药制造企业抓住市场机遇,实现销售的快速突破;针对医药经销商的MAH产品合伙人模式,助力医药经销商拥有产品的永久经销权,解决后顾之忧。MAH合作产品目前百诺医药MAH拟合作品种有数十个,其中5个品种都已申报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即将获批,另外多个品种也将于明年年底获得批件。欢迎业界各位同仁洽谈合作!联系我们网址:
转载请注明:http://www.zzjingjixuegailun.com/sqtj/9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