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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疫情愈演愈烈,截至11月4日24时,疫情已波及19省,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36例),前天单日新增破百,疫情发散导致本土确诊病例屡增的当下,提高疫情防控真的不是开玩笑!目前包括北京、兰州、郑州、温州、菏泽等等多地升级了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停售“四类药品”。
因造成不便,网友愤怒投诉药店不卖某感冒药!据济宁生活圈爆料,近日,一网友到药店买药,不满意后在网上发帖吐槽投诉。
该网友发贴吐槽投诉称:
近期我受风寒有点感冒,刚才出去买药。益民东区南门对过有个广联药店汇诚店。
药店要求进店要测体温,看健康码我都很配合,说要买感冒冲剂。非要看身份证原件,我说有照片和电子版的,站门口的服务员态度很坚决的说必须原件,我只好回家重新拿身份证。
第二次回来后,我还是说要感冒冲剂。不发热,结果那个门口的服务员指使一个毫无经验的店员去拿感冒清热颗粒,那名年轻店员拿了一大袋那种非知名的产品,不问我对不对,反而胆怯的问那个站在门口的服务员是这个吗?我看到货架上有感冒冲剂,只是摆在了比较靠下的位置。生气的回怼道:这不有吗?为啥不卖?门口的服务员说下架了。
期间还有一位顾客来买感康胶囊,也被告知说下架了,不能卖了。
网友特别生气,大声说这是哪个店,投诉你们。拿了身份证就出去了!
随后,网友去附近很近的一家药店,该店身份证也不用原件,只是很详细的登记了购药信息。我都很配合,很顺利的买了两盒感冒冲剂。
该网友随后吐槽道:广联医药的领导们,看看你们部分店员的这工作态度,权利咋这么大呢?为了提成说瞎话都是惯例吗?希望认真对待!
对此,也有部分网友表示,这或许是人家门店在落实相关防疫规定。
对于疫情期间济宁是否要求药店下架四类药品一事,有网友发现不久前,济宁市曾发布《致疫情防控期间广大药店经营者的一封信》,信中明确到药店购买四类药品必须提供身份证,必须实名登记,信内容如下:全市广大药店经营者的一封信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出现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广大药店经营者一定要牢记责任,认清防控形势,增强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对所有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疫情一天不解除,防控就一天不放松。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药品零售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一、加强药店日常防疫措施落实。药店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工作人员要戴口罩、手套等;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人员要进行劝阻。二、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督促企业员工熟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防护事项,并在店面显著位置进行张贴明示,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工作,避免造成市场恐慌。三、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药店要对发现的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进行就诊引导,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途径上报。四、认真落实购药实名登记制度。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类等药品购买者信息要严格按《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对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进行登记,要求用药人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确保用药人信息可追溯,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登记上报工作。五、履行药店工作人员“应检尽检”义务。药店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六、落实法律责任。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不认真落实上述相关措施规定的药店,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10月25日据报道,就在该信发出后,济宁狠抓药店疫情防控,全市共检查药店家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已停业整顿药店15家。家药品零售药店被关停、约谈!本轮疫情出现众多难关,传染力变强,扩散范围广,多名医务人员频中招,所以药店在疫情防控这块如果不按要求严格执行,同样会成为疫情传播的导火线,因此全国各地已有多家药店因为疫情防控不力被公示处罚!11月4日,山西省药监局公开通报了9家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全部责令停业整改。根据大同市局通报,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9家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限期停业整改处理,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