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市监局发出的是行政指引,只是基于法律法规与规范做出的引导、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不具备强制性。
2、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应的职责监管部门,此次河南的指引也均引用两部法律中的条款和罚项,这两部法律分别于年做了修正,但此次指引中引用的条款有些差异,其中涉及商业贿赂和药品管理的法律规定和规范内容没有什么新增加或调整的内容,只是对原有法律法规的归纳描述。
3、此次指引中引用了医疗领域治理整顿的内容,把医药医疗领域贿赂的对象、形式、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补充,但核心是针对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更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