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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市场监管为药店开药方保障安全

近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普古分局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开药品进购“底线方”。按照“四个最严”总要求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规范》等确定的内容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要求经营单位进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药品采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配合做好药品保质保供工作。

开药品陈列“规范方”。对检查中发现零售药店存在药品未按照品种、用途、剂型分类摆放,未张贴相应药品标识,需冷藏药品未存放在符合规定的冷藏设施中,未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等问题,工作人员现场向药店负责人认真讲解了药品存放错误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示范摆放。同时要求负责人制定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规范摆放药品,明显标识药品专柜,积极学习相关知识,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有效提升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开疫情防控“安全方”。要求零售药店必须落实三件套(“测温、扫码、戴口罩”)、张贴场所码、设置“1米线”、每日晨检、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和抗生素药物的销售监测管理,详细登记购买使用者信息,购买退烧药人员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处方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据了解,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共检查零售药店10家次,要求各药品零售药店必须诚信守法经营,严禁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销售保健食品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将保健食品当药品销售给顾客,不得宣称保健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有效规范了辖区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

下一步,该分局将继续做好药品销售和药品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管,提高“回头看”检查频次,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保障零售药店经营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屠琪

编辑聂建云

二审刘定珲

三审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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