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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精神,现就申报年度苏州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创新名优产品目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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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依法在苏州市地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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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1.产品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方向。
2.首次投放市场,暂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属于本市需研究和培育、重点扶持的重大创新产品,具有潜在经济效益或市场潜力的产品。
3.产品创新程度高,且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
4.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
5.产品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生物医药及新型医疗器械产业链。
6.创新型医疗器械制造业申报创新产品的,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资质,纳税销售体现在本市。
7.属于重点推荐申报领域的产品可优先申报(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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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申报苏州创新名优产品目录产品,需填写《苏州名优产品目录产品申报书》(见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苏州名优产品目录产品认定申报表;
2.苏州名优产品目录产品技术总结报告(突出与同类领先产品的对比分析);
3.苏州名优产品目录产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4.承诺书;
5.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需)、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证明材料、查新报告、试用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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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1.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镇(区)经发局。材料装订要求:使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前申报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于左侧装订成册,装订平整。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各镇(区)于6月22日前将推荐创新名优产品目录产品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稿)、项目汇总表(属地盖章)统一报送至区工信局。
已进入年《江苏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产品和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直接纳入《苏州市名优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推荐目录》,不再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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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联系人:任晓杰
邮箱:wzqq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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