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增补挂网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确保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53号),我中心将开展中选药品增补挂网工作。请相关企业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添加本企业药品并维护上传资质信息,信息维护截止时间年10月26日。我中心将对资质信息维护合格的药品进行挂网。药品资质信息维护与上传方法详见我省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河南省药品网上信息维护与资质上传操作手册》。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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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医药采购处
审核:李潇萌
责编:贾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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