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木兴/图
“4+7”、医保谈判、新《药品管理法》……
药品“4+7”、医保谈判、《疫苗管理法》和新《药品管理法》实施、税务核查、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年度在医药领域,国家推出了很多利民政策,对正处于高增长阶段的医药行业来说,已铸成一道笔直的轨道,避免翻车。对老百姓来说,用药花费少了、荷包轻松了;对制药企业来说,必须合规运营了、要注重自主创新了。
■新快报记者梁瑜
热点1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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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药品“4+7”带量采购的年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贯穿了年整个年度:
年1月,国家出台了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4+7”带量采购改革启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即4+7个城市)成为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9月,“4+7”带量采购试点范围扩大,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与“4+7”试点中选价格相比,平均降幅25%。随后多省发布相关配套文件,江西、安徽、山东、辽宁、江苏等地还把“4+7”外的产品和耗材引入到带量采购中,掀起了地方版价格战。而山东、浙江、上海、广东等省市对药店医保药品进行集采。
12月29日,第三轮集中采购文件下发,品种扩展至33个。
记者点评
让群众用上低价质高的药品,是国家推行集中采购的最终目的。“4+7”集采,以量换价,是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这一波操作可谓效果奇佳且深得民心,切实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4+7”还让中国医药行业生态体系面临重构。
由“两票制”到“4+7”集采,杜绝中间商赚差价的目的越来越接近,从根本上遏制收回扣等乱象。对跨国药企来说,贵价原研药得有壮士断腕以保销量的豪迈;对本土药企来说,在利润不断摊薄的大背景下,仅靠仿制药不是好的谋生手段,自主创新已成为唯一出路。对药店零售商来说,“4+7”之后,要想留住客源,药价或许也要下调。
从降药价到重构中国医药行业的生态体系,“4+7”的“蝴蝶效应”可谓深远,高招!
热点2
医保谈判
年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启动为期3日的新一轮医保药品的准入谈判。新医保目录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谈判准入主要是针对独家或受专利保护的高价药品。谈判成功的药品被纳入国家医保乙类目录。
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关于将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97种药品谈判成功进入医保。谈成新增药品70个,价格平均降幅60.7%,其中包括广受